[摘要] “如不按时支付房贷本金、利息29万余元,银行将对你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拍卖!”近日,合肥市民樊先生收到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判决书,对此他后悔不已,“没房的时候愁买房,住进新房却愁还不起贷款。”
近日,合肥市民樊先生收到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的判决书,对此他后悔不已,“没房的时候愁买房,住进新房却愁还不起贷款。”
“如不按时支付房贷本金、利息29万余元,银行将对你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拍卖!”
樊先生2007年底贷款37万元在合肥康城水云间小区买了房子,一家每月收入5000元,房贷要还近2300元,随着开支越来越大,在违约49次之后樊先生被银行告上法庭。
其实,与樊先生有着同样遭遇的人还有不少。
近日,记者从合肥多家法院了解到,目前还不起贷款的民事案件正在逐渐增多。
案例:买了一层楼突然没钱了
与普通人买房自住不一样,市民王女士买房属于投资。
2010年8月,王女士看中了合肥市铜陵路一服务中心办公楼,决定买下一整层。由于总价太高,手中的现金不够,王女士决定向银行借钱。
由于王女士当时资产优质,很快与徽商银行合肥花园街支行达成了一致。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王女士借款170万元,期限自201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18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归还贷款。
然而,从2013年4月起,王女士开始出现还款情况。2013年8月16日,王女士虽偿还部分借款本息,但仍未偿还全部款项。随后,银行将王女士告上法院,索要借款和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如数偿还。同时判决认为,如王女士未按期限履行偿还义务,银行将有权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后优先受偿。
调查:“断供”案呈现增多趋势
“2013年上半年以前,房贷断供的案件很少,一年可能就一两起。”昨天,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江法官告诉记者,近日她在统计中发现,今年上半年蜀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房贷断供案件数量已经有8起,较往年增长趋势明显。
在合肥主城区的其他几家法院,情况也基本相同。瑶海区人民法院2013年房贷断供案件有5起,其中4起发生在下半年,但今年前5个月该院就受理了该类型案件5起;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类似案件数量较多,今年有11起左右;包河区人民法院和高新区人民法院今年受理的房贷断供案件也比往年要多。
同样,记者也从省城多位律师处了解到,今年他们接受类似咨询的情况也比往年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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