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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房价顺应经济转轨 必然也必须要调整

上海证券报  2014-06-20 07:28

[摘要] 201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销售大幅萎缩,住宅新开工增速回落更早更快。在滞后销售萎缩四个月之后,5月份全国房价出现下降,这是在没有出台政策调控的情况下首次自主性回落。

在近几个月我国楼市正悄悄变化。部分二、三线城市的楼价大幅度下降促销,引起各方对房地产“拐点”的关注,对楼市看跌的增多。但也有业界大佬表示,这种降价并不意味着拐点的到来。更有嘴硬的大佬撰写长篇微博,对“拐点”论进行反驳。那么,房价到底会不会调整?调整幅度与影响有多大?这是值得观察的。尤其在结构调整和经济转轨不断强化的背景下,认清楼市方向无论从宏观或微观的角度看,都是很重要的。

从201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销售大幅萎缩,住宅新开工增速回落更早更快。在滞后销售萎缩四个月之后,5月份房价出现下降,这是在没有出台政策调控的情况下首次自主性回落。

在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经济金融增速换挡、供求关系改变、房价已经处于高位、城镇化方式转变以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等都利于房价回归理性。

房价回归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结果。从整体经济发展看,房价理性调整将打破土地财政和数量扩张的经济增长“怪圈”,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合理物价结构的形成。

在这次房价调整是经济转轨的必须和必然。在政策层面应该如何作为呢?这个问题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已经给出了清晰的回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要做好自己的事。

从2014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销售大幅萎缩,但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住宅新开工增速回落更早更快,这说明房地产开发商对市场的感觉更为敏感。在滞后销售萎缩四个月之后,5月份房价出现下降,而且这是在没有出台政策调控的情况下首次自主性回落。因而,总体判断我国房地产市场理性回归趋势难以避免。

1.住宅销售大幅萎缩

从2014年1-5月,住宅销售面积为319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住宅销售金额为197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从近四年的情况看,2014年前五月的平均月销售面积为6389万平方米,是近四年;平均月销售金额为3944亿元,仅比2012年略高,比2013年全年平均月销售额下降30%。这表明今年以来的住宅销售快速萎缩,市场力量被2013年的疯狂消耗殆尽,销售面积甚至比限购观望的2012年还低。

2.房价自主回落

在2014年5月百城平均房价为10978元/平方米,比上月回落0.32%。其中,一线城市平均房价为28814元/平方米,2014年首次出现比上月回落;二线城市平均房价为10399元/平方米,连续两个月回落;三线城市平均房价7203元/平方米,连续四个月回落。在争论中,中国百城房价终于见到实质下降。以前总是在调控政策出台后,购房人的观望等待,造成房价的回落。一旦预期落空,房价又会形成新一轮报复上涨。这次房价回落和以往不同的是,在没有任何调控政策出台的情况下,百城房价跟随市场的步伐而回落,甚至不少地方政府进行了托市或救市行动,没有阻止住房价自主回调。

3.开发商更为敏感

在住宅新开工面积自2014年初就已经大幅下降,1-2月住宅新开工面积为122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6%;1-5月住宅新开工面积为42588万平方米,累计同比下降21.6%。对比新房销售变化,1-2月住宅销售面积仅下降1.2%,然后下降幅度才逐步加深,1-5月累计下降也不足10%。应该说,作为专业市场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对市场的感觉更为敏锐。

在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经济金融增速换挡、供求关系改变、房价已经处于高位、城镇化方式转变以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等都利于房价回归理性。一些措施如限降令、公积金贷款上调、定向降准等不断出台,但是受货币条件和需求消耗的影响,我们判断这些措施难以产生根本性转变。

1.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改变

一是经济增速换挡。我国经济增速出现明显下滑,2011-2014年增速分别9.2%、7.8%、7.7%和7.6%,今年 4月汇丰制造业PMI指数再次处于荣枯线以下,经济结构升级转型压力不断加大,淘汰落后或过剩产能等不良资产将会加速增加。

二是货币增速回落。2014年一季度末,我国狭义货币供应量M1 余额为32.8 万亿元,同比增长5.4%。流通中货币M0 余额为5.8 万亿元,同比增长5.2%。季度现金净回笼242 亿元。如果说广义货币供给增速还能勉强支持当前房价的话,那么狭义的货币增速经已明确显示,我国经济活力真正在快速下降,房地产交易萎缩顺理成章。

三是利率高位也会对高房价产生挤压。由于税费等原因,我国二手房的交易成本至少在10%以上,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成本也至少在10%左右,总体看来房地产价格涨幅在10%以内,新投资房地产基本上无利可图。而在今后房地产价格平均10%以上涨幅几乎没有可能,房价回归是一种必然。

2.房价已经处于高位

一是相对收入房价偏高。由于近十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当前房价收入比快速提高而达到相对高位,按人均居住面积的房屋总价与人均收入相比,绝大多数城市远远超过10,甚至不少城市已经超过20,即使考虑到我国居民的福利收入,房价收入比也至少在10以上,购房透支了居民若干年的支付能力,被戏称为“把市场玩死了”。

二是房价堪比国际大都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房价已经接近或达到香港、东京乃至伦敦、纽约的水平,长期看我国大都市的房价不可能长期高于国际大都市的水平。

三是房价租金比偏高。在快速城镇化阶段,房价租金比一定程度的偏高是可以理解和解释,这是建立在未来两者逐步趋近,终值将会相同的基础上的。目前看,我国房价月租金比基本已经超过500,折合租金年率为2.4%,在某些城市租金年率仅为1%左右,相当于房价月租金比为1000以上。并且房价租金比偏高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在相对房价和房价均处于高位时,房价调整将成为一种趋势。

3.供求关系逐步逆转

据统计局公布数据,1999-2013年住宅竣工面积为224亿平方米。住宅竣工面积包括农村住宅竣工和城镇住宅竣工两部分,国家统计局没有给出城镇和乡村住宅构成,但是可以根据城镇住宅投资占全社会住宅投资的比重推算,城镇住宅竣工面积至少在180亿平方米以上。按常住城镇人口计算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4.7平方米,按户籍人口计算约为36平方米,仅城镇新建住宅面积就已经超出城镇人均住宅面积。

我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城镇人口口径是按常住人口计算的,根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农民工调查报告》数据,绝大多数农民工特别是建筑工人通常住在简易的工棚里,而且报道城市低收入特别是年轻群体“群租”的情况也较多,这说明这些人群是没有城镇住房的。这说明我国城镇住房存在结构性过剩,进而也可以判断我国住房产权分布状况是极不平均的,部分人群拥有的住房或面积远远超过了平均状况。可以得出结论,在投资需求被限制的情况下,未来的购房需求主要集中在常住城镇的较低收入群体,他们的购买能力不能支撑这样高的房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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