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怎么办?两个人一商量,决定假离婚。下定了决心,2013年3月,吴某和赵某来到西岗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两个人心知肚明,只是假扮离婚,目的是给孩子买学区房。为了能以男方的名义买到学区房,离婚协议约定将婚内购买的3套住房全部归女方所有。
为买假离婚;丈夫被赶出家门,起诉要求重新分配住房被驳回
为了给孩子买,夫妻俩办理了假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全部归于女方。没承想,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发生了矛盾,妻子假戏真做,将丈夫赶出了家门。丈夫认为,当初的离婚协议有失公平,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近日,沙河口区法院审理了这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策划:为买假离婚
吴某和赵某是多年的夫妻,2013年下半年,他们的孩子面临升学。夫妻两人觉得,当时家庭住址所在的学区并不是很好,两个人绞尽脑汁,琢磨着怎样创造条件给孩子选择一个更好的学区。想来想去,两个人觉得,只有通过买的方式才能实现愿望,可当时由于夫妻名下已经有了3处住房,按照政策,他们不能再在市内购买商品房了。
怎么办?两个人一商量,决定假离婚。下定了决心,2013年3月,吴某和赵某来到西岗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两个人心知肚明,只是假扮离婚,目的是给孩子买。为了能以男方的名义买到,离婚协议约定将婚内购买的3套住房全部归女方所有。
后悔:闹矛盾丈夫被赶出家门
婚离了,房子也顺利买到了,孩子去好学区念书的目的也达到了,而日子还得正常过。可不承想,2013年10月的一天,吴某和赵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赵某一气之下将房门钥匙更换,把吴某赶出家门。无论吴某如何央求,这一次,赵某都铁了心不和吴某过了,并拿出当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求吴某立即履行协议,净身出户。
吴某这下子可是有口难辩,他认为,自己是在赵某的欺骗下办理的假离婚。没有办法,他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认为当初为了买而假离婚,签订的离婚协议将财产都归于赵某,是显失公平的,请求法院重新分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住房,包括位于西岗区的两处房屋和位于沙河口区的一处房屋。
对于吴某的说法,赵某并不认同。她说,吴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承担责任。离婚协议书经民政部门确认,合法有效。
审理
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
经审理查明,吴某和赵某在离婚协议中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夫妻共同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私有财产进行了约定。其中,对于共同房产部分约定:
房产一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大连市西岗区XX街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房产二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大连市西岗区XX街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房产三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大连市沙河口区XX园的楼房一套,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判决
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吴某称离婚协议显失公平,但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欺诈、胁迫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情形,而显失公平不是法院对离婚协议予以撤销的法定情形。
吴某虽称在离婚过程中被告存在欺骗,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亦未得到赵某的认可,故对其主张,法院不予认可。法院最终作出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也由吴某负担。
延伸
关于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无论是通谋离婚还是欺诈离婚,最终产生的法律后果都是离婚,在法律上,离婚的结果是合法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欺诈离婚中,受害人如果认为财产分割不适当,受害方在有证据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时受到胁迫和威胁的情况下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离婚,但申请期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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