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本市市内四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都将配建10%的租赁住房,日前召开的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指出,本市将通过商品房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政府保障三种方式,实现“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产权房”。租赁住房产权如何归属,与公租房有何区别,记者昨日采访相关部门进行解读。
今年本市市内四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都将配建10%的租赁住房,日前召开的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指出,本市将通过商品房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政府保障三种方式,实现“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产权房”。租赁住房产权如何归属,与公租房有何区别,记者昨日采访相关部门进行解读。
将在市内四区新建房中配建租赁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会议指出,合理的住房体系应当是租售并举,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通过商品房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政府保障三种方式,实现“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有产权房”。就大连而言,商品房和保障房体系比较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却相对滞后,租赁房比率仅占11.8%。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局长王晋良表示:今年,本市要进一步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并考虑到居民的家庭结构、周边的配套设施等因素,将在市内四区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租赁住房户型设计将更加多元化,并且租赁群体与商品房业主将享受同等的物业服务质量,全市租赁房屋的供应结构将进一步改善,租赁品质也将大幅提升。
配建租赁房不等于配建公租房
对于租赁住房产权问题,记者获悉,租赁住房的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政府参与指导租赁住房的支配。“租赁房设计应满足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卫生等使用要求。 ”在配建的用房建设标准上,租赁房室外装饰及公用设施应与同一开发项目一致,并进行简单装修,达到入住使用条件。
此外,商品房开发企业对配建的租赁房需要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管理、维护责任。此外,住房保障部门还将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对配建的租赁住房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租赁住房配建到位。
有不少市民对于“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概念没有分清楚。以为新建小区(小区网论坛)配建租赁住房就是都要配建一定数量的公租房,这其实是误读。公租房面对的是夹心层的无房户群体,申请人群有三种,即新就业职工家庭、城市无房户家庭和经济适用房家庭。而租赁住房面对的是所有群体,属于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调控范畴,配建房由企业进行租赁管理,面向全社会租赁。
面对群体:夹心层的无房户群体,申请人群有三种,即新就业职工家庭、城市无房户家庭和经济适用房家庭。
面对群体:社会所有群体。所属范畴:配建房由企业进行租赁管理,面向全社会租赁。
你问我答
高端居住区是否会配建公租房?
问:在星海广场及东港区这样的高端住宅区建的商品房是不是也会配建公租房?
答:记者了解到,各区市县都有关于2013年计划安排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可以在适当区域通过合理的价位购买商品房,再以公租房的形式给符合条件的市民居住,也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指定位置建公租房。但是类似东港及星海广场这样的高端居住区不可能有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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