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日,房屋中介的一条短信,让在成都武侯区租房的赵女士郁闷不已:“明天房东要来强制收房,换锁芯”。
前日,房屋中介的一条短信,让在成都武侯区租房的赵女士郁闷不已:“明天房东要来强制收房,换锁芯”。
今年6月,赵女士在房屋中介介绍下,在人民南路三段24号某小区租了一套房,并支付了一年租金。“中介说他受房东全权委托,我就一直没和房东联系过。”赵女士说,11月30日晚,中介突然找到她,说房东次日要来收房、换锁芯。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赵女士所租住的小区,出租房两室一厅共60平米。在赵女士与中介签订的“房屋出租协议”上,合同期限是2012年6月29日到2013年6月28日,月租金1300元,加上光纤费,赵女士一次性支付了17140元。
“还没到期就收房,这是违约。”赵女士气愤地说。随后,按照中介提供的号码,赵女士给房东打电话讨说法,不料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我很生气,房子被出租了,居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昨晚,房东王川望告诉记者,他和中介的租房协议早在今年5月就终止了,根本没有续约。
随后,记者又找到中介工作人员龙明仲。他说赵女士租的房子,是两年前他以租客身份向房东租的,月租金1000元,合同应于2012年5月到期,“房子到期时,房东没来收房,所以我就当房东默认续约了”。最近半年,龙明仲也按惯例支付了房东房钱,这一说法得到了王川望的证实。王川望说,之前他并不知道龙明仲是房屋中介人员,最近半月才知道,有点受欺骗的感觉。
昨晚,经过协调,房东王川望宽限了收房时间。龙明仲也主动提出承担违约金、归还赵女士剩余的房租。目前,赵女士正在积极寻找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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